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汤阴法院重点回访抚养执行案件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发布时间:2009-08-18 09:38:49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汤阴县人民法院对所有未成年人抚养案进行了重点执行回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称赞。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纠纷在法院审结后, 执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执行内容繁琐,执行时间较长。当事人对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执行和解后,有的当事人并没有自觉履行义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及时实现。为此,该院执行局有针对性地对该类案件进行重点执行回访。

    执行法官回访时主要了解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状况,以及其父母是否按调解书、判决书以及执行和解协议中的抚养义务履行;对没有自觉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有的放矢地做思想疏导工作,催促已经离异的父母自觉履行抚养义务;并将执行过程向村委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予以通报,请求予以配合,监督执行。 (付会清)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