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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历经48次调解离婚案背后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2-08-03 15:57:45


“这起离婚案历经48次调解,终于调解了,我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这是我们全庭人员共同不懈努力的结果,今天,我请大家吃饭。”53日傍晚,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瓦岗法庭负责人屈克勇非常高兴地对全庭人员说。

事情还要从瓦岗法庭受理的一起离婚案说起:父母早逝、家境困难的刘希已经29岁了还没有对象。2002年,刘希经人介绍花光全部积蓄才将21岁的王艳娶回家。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子女,不幸的是两子女先后患上了多种结核传染病,家庭生活变得异常艰难。为生计,刘希外出到一煤矿打工,王艳在家照顾两个孩子。由于家庭贫困和子女疾病困扰,刘希的性情变得愈来愈暴躁,动辄对王艳施以拳脚。200812月,生活无望的王艳扔下两个孩子离家出走,刘希带着两个生病的子女,生活更是举步维艰。20102月,刘艳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根据案情,判决不准离婚。今年1月,刘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215日法院开庭这天,同情刘希的几百名群众情绪相当激动,庭内庭外到处都充斥着不和谐的声音,大有风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氛。庭审中,刘希扬言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他就带着两个孩子撞死在法院大门口,而王艳也是气势汹汹,称双方已经分居达两年以上,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如果法院再判不准离婚,就是明显不公,自己就要寻短见。3个多小时艰难庭审后,走出法庭刘希余怒未消,组织在场的亲友上演了一场惊险的“抢人”事件,幸亏法院措施得力,处理及时,才避免了刘希及亲友过激行为的发生。

面对以死相逼的当事人,法官们陷入了两难境地:于情,法官们也希望双方和好如初,共同照顾两个生病的未成年儿女;于法,高艳起诉离婚已是第二次,确实已经符合离婚的条件,判决容易,但社会矛盾没有解决。针对该案,瓦岗法庭召开专题庭务会,研究稳妥解决方案。经过缜密研究,制定了一套详细的调解方案,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将此案调解。法庭负责人屈克勇将包括司机、炊事员在内的全庭人员分成两个调解小组,一组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一组做原、被告代理人的思想工作,并就如何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行了指导,同时,要求两个小组每次调解都要详细做好调解笔录,都要相互沟通交流,为下一次调解方案制定提供条件,共同形成调解合力,力促当事人思想上达成共识。

在瓦岗法庭负责人屈克勇的带领下,调解小组成员放弃节假日,利用晚上当事人在家有利时机,冒着被传染疾病的危险多次深入当事人及代理人家中,耐心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思想工作。历经两个多月48次调解,原告王艳与被告刘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王艳给付被告刘希生活帮助费3万元,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庭外自行解决。就这样,一场持续两年之久“你死我活”的离婚纠纷最终画上了圆满句号。

   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更没有锦旗,但瓦岗法庭法官们心里非常高兴,因为他们的付出换来了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刘鹏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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