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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强制执行“先礼后兵”

  发布时间:2012-08-10 15:48:10


今年以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强制执行工作中,坚持“先礼后兵”,既有效了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法院之间的矛盾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风险告知。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注重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针对性地作重点提示,引导当事人理性申请执行,预见强制执行风险的存在,切实增强申请人的举证意识,消除申请人对执行工作的误解。

注重执行和解。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能和解执行的案件力促和解执行,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理清当事人的情结所在,解开当事人之间的“症结”,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做到案结事了。

注重司法礼仪。文明对待当事人,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礼相待,认真、耐心地听取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执行意见,及时告知申请人执行进展状况,减轻申请人的思想负担。

注重人文执行。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一律优先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先礼后兵”的战略战术,加强沟通与协调,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争取“不战而屈人之兵”。

     注重执行公开。坚决做到执行程序公开,采取执行立案、财产调查、强制措施以及执行法官等情况向当事人公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予以调查,并要求申请人跟随调查,使各个环节均在当事人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扩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注重司法救助。积极与党委、政府、司法局、民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救助基金,构建多元化救助体系,帮助困难当事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简化司法救助审批手续,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免交执行费用。

 

 

责任编辑:刘鹏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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