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更好的挽救失足少年,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探索教育、挽救失足少年的方式、方法,建立法庭、学校、社区(村)及家庭“四合一”的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向学校、社区(村)教育延伸。一是送法进学校。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等形式,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进行法制宣讲。二是不定时邀请学生观摩庭审。选取青少年人群中常发的典型案例,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以案说法,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强化社区(村)管理。以社区(村)为主体,在教育、公安等部门的配合下,对辍学在家和有违法违纪行为前科的未成年人,摸清底数,定期对失足少年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及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预防“再失足”。
向家庭教育延伸。该院要求家长不仅要履行好监护职责,还要注重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及时掌握子女在交友方面的倾向,对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及时引导,培养子女健康的法律观念和为人之道。
向社会宣传延伸。该院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加强同团委、妇联、工会等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及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共同做好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网络,减少青少年犯罪,努力追求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向判处缓刑的青少年执行阶段延伸。一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对每一名被判刑罚的未成年人建立回访档案,详细记录未成年犯罪的改造情况。二是强化监护职责。定期深入未成年罪犯所在地检查社区(村)和家长的监护职责履行情况,把矫正教育工作延伸到缓刑刑罚执行的各个阶段,及时掌握动态。三是深入未成年罪犯家庭或学校,教育他们主动接受监督教育,引导他们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积极改造。
据悉,自2010年至今年4月底,该院判处的35名未成年被告人,无一人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