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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陪审员驻庭工作制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9-08-18 09:41:50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中,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为弥补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问题,注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创造性推行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院陪审员共参与陪审各类案件206件,占结案数的2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一倍。

    该院在进一步完善规范人民陪审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增补16名人民陪审员,在全院创造性推行人民陪审员“驻庭”工作制。即各业务部门从人大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中有重点地选择离本法庭较近、与本部门联系较多、方便开展工作、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文化水平的人民陪审员,邀请他们长期驻本庭(法庭和业务庭)协助开展工作,这样既便于解决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又避开了用临时工作人员的麻烦;既便于人民陪审员增长才干,提高业务能力,又有利于及时、方便地参与陪审工作,扩大司法民主。同时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数不低于各业务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总数的50%。各业务庭逐案填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日志”,逐月上报院陪审办和考核办存档备查。(苏勋)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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