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针对当事人不服判决往往源于对法律缺少了解这种状况,出台《关于强化诉讼服务和法律释明工作指导意见》,积极做好诉前、诉中、诉后全程法律释明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了涉诉信访,提高了服判息诉率,案件上诉率由去年的14%降至今年的10%,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强化庭前释明。立案庭及各业务庭承办法官在案件诉讼前主动告知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注意事项以及存在的诉讼风险,增强当事人对诉讼风险的承受能力;同时立足诉前调解,突出“过滤、疏导”功能,通过说服当事人平息或放弃诉讼,寻求更合理的维权方式。
规范庭审释明。所有参与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各法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好“诉中”法律释明关,引导当事人正确定位诉讼角色,尤其对相对弱势的一方,承办法官在确保中立的基础上,加强诉讼常识的指导,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严格判后释明。 今年以来,该院实行判决书后附法律条文制度,即在不改变最高法院对裁判文书统一格式要求的前提下,在判决书之后附上判决依据的详细法律条文,让被告人更加直观地理解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增强法律文书裁判的透明度,让法院判决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