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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谨防法官“眼花”

  发布时间:2012-11-16 17:27:55


      “眼花法官水涛案”发生后,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以此为鉴,改进作风,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案件无大小、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采取措施,抓细节,抓小事,抓点滴,谨防法官“眼花”。

学习认识,强化细节意识。今年5月,该院先后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座谈会、全院干警会,学习动员,强化干警注重细节意识,努力在全院形成人人重细节,处处重细节,时时重细节的氛围。同时,安排一周时间,对工作中各个方面应注意的细节问题进行讨论,通过对司法文书校对不严等细节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反面典型,警示干警,使干警认识到案件无大小。

明确内容,规范细节要求。该院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以制度、文件的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对干警言行、举止、衣着,“八小时内、外”,明确要求,如规定干警外出要将自己外出事由、拟归院时间、联系方式张贴在法院指定的告知栏内,方便群众了解干警去向,并及时联系。

加强督察,跟踪监督管理。该院成立“法院干警行为规范督察领导小组”及“督察队”,采取不定期、不定式对各项规范细节检查落实,检查情况随时通报,并纳入法官个人和部门绩效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奖惩的依据。

群众利益无小事,已成为汤阴法院干警时时、处处的行为准则。

 

责任编辑:刘鹏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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