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7日下午,汤阴县人民法院监察室接到一个特殊的电话,电话里一名老人称自己是伏道乡岗阳村村民张某,因病长期卧床不起,其儿子身为教师不尽赡养义务,要求向法院寻求法律帮助。
监察室接到电话后,一方面耐心的做好老人的安抚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向纪检书记杜爱忠汇报,杜爱忠书记指示“张某来电虽未举报干警违法违纪行为,但是百姓的事情无小事,我们要不遗余力帮民解忧,为民办事,用热心、真心和诚心帮助张某解决困难。”同时监察室主任周军富也及时与张某所辖法庭瓦岗法庭联系,希望瓦岗法庭能立即前往张某家中了解情况,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村民家中受理案件,方便群众,努力为其排忧解难。
瓦岗法庭了解此事后,高度重视,庭长屈克勇带领李园园、沈海宝等3名干警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驱车前往向阳村张某家中,经向求助人张某及其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并非赡养纠纷而是因张某门外有一块空地,他让大儿子为其种菜,二儿媳想在此处搭建房屋引起的家庭矛盾,村民委员会解释此处空地为集体所有,张某没有处分权。屈庭长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耐心的向张某及其二儿媳做了阐法释理工作,二人均表示理解,张某激动地握着屈庭长的手说“法院比110还快,打了电话立马就过来把俺的家务事给处理了,真是太感谢你们”。
虽然已是下午三点多,腹中也唱起了空城计,但是瓦岗法庭的同志们看到张某一家恢复往日的融洽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