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坚持以人民满意标准,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开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一是加大对有影响案件的执行力度,集中力量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部分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采取强制拆除、强制搬迁等执行措施,有力的树立了执行权威;二是实行执行案件“分析讨论会”制度,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重大案件提交全局集体讨论,群策群力,确定最佳执行方案;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拓展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范围,利用人民陪审员工作在社区,贴近百姓的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执行,增强执行工作公信度;四是大力推行“阳光执行”,将案件执行全过程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公示,从法律、人情入手,缓解矛盾,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