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合议庭的职能作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5月3日,汤阴法院召开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会议、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传达了省法院、市中院和程慎生院长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市中院关于成立《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领导小组的通知》,对该制度的操作试运行进行了深入研讨,经研究,决定暂设立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两个新型合议庭试点,并要求办公室人员抓紧起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就如何搞好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王院长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试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是以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为目标,是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探索,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严格主审法官选任标准和程序。要保证理论功底深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优秀法官入选,让他们“多办案、办难案、办精品案”,达到案件“质量、效率、廉洁”三统一。三是要明确主审法官及团队成员的职责。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核心在于明晰职责,即主审法官、其他法官、书记员及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主要是明确主审法官在院长、庭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审判组织内的案件分配、工作指导、庭审活动的协调、案件质量的保证等职责。四是加强汇报,取得支持。要及时向市中院、县委、县人大报告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确保试点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五是注重宣传,有序推进。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大局意识,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此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