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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多措并举改进司法作风

  发布时间:2013-05-10 09:49:32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汤阴县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改进司法作风

  一是坚持司法为民,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积极开展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等服务,确保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和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改进服务态度,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二是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以外,都予以公开审理;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依法公布相关情况,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实行执行公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措施的采取、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暂缓执行、被执行财产的处置等事项,及时向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员、民主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善院长信箱、热线电话、民意沟通邮箱等制度,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和建议要安排专人整理归纳,落实承办部门,及时向群众反馈;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机制。

  四是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进一步控制会议数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切实提高会议实效;倡导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不能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数量,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提倡行短文,严格控制文件字数,反对奢华文风;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倡导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办公成本。

  五是改进办案作风,提高办案质量。院庭领导每年要旁听至少5件以上案件的庭审,分管领导要参审至少2-3件疑难复杂案件,对分管部门办案人员遇到的疑难复杂或矛盾激烈的案件,要亲自带领办案人员深入案发地和当事人所在地做工作,妥善化解矛盾;要严格把好各类案件的处理关和法律文书的签发关。

  六是落实行政管理职责,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中层以上领导要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制;要认真负责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坚持原则,不把矛盾上交,不做老好人;要认真负责地审核各类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材料,从材料的标题、结构、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高标准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自己认为不满意的不予签发并认真组织修改。对自己负责的各项行政管理事务,不得出现明显的差错和失误。

责任编辑:王钰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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