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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巡回审判功效凸显

  发布时间:2013-05-15 08:39:29


 

 是巡回审判教育了俺的儿,俺今后的养老不用发愁了58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一起赡养案后,原告刘老太太感激的说。

  今年4月,汤阴县法院法官在承办一起赡养案件中了解到:原告刘老太太86岁高龄,丈夫去世早,自己辛辛苦苦将5个子女拉扯成人,子女们现都已为人父母、儿孙满堂了。不幸的是前几年大儿子和二儿子相继病逝,两个儿媳借口丈夫已死,不再负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其他三个子女见两个儿媳不赡养老人,心中感觉不平,也拒绝赡养老人,老人无奈提起诉讼。法官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再加上这类案件在农村较为普遍,如能在该村审理好该案,不仅有利于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还能对其他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遂决定将法庭搬到刘老太太家去开。开庭后,法官对被告采取换位法进行说服教育,旁听群众也纷纷遣责,被告羞愧难当,当场签订赡养协议。

  汤阴县法院一贯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司法方式解决纠纷。近年来,他们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巡回开庭在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纠纷、普法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巡回开庭作为法院审判的重要方式全面展开。 为确保巡回审判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该院大胆创新,积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巡回审判考核指标纳入对庭长审判管理和法官个人审判业绩考核的范围。该院先后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未设人民法庭的乡镇建立规范化固定巡回审判点,,配备巡回审判专用车、国徽、相机、条幅等工具,在交警队、工商局、学校等部门设立了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化巡回审判庭、校园巡回法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回审判活动,对促进纠纷化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三年来,该院巡回审理各类案件730件,就地化解纠纷440件,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

责任编辑:王钰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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