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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受伤父母两难 能动司法笑逐颜开

  发布时间:2013-07-26 09:28:38


      724日上午,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通过积极能动司法,庭前化解一起因幼童在民办幼儿园受伤引发的赔偿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解决附近农民子女的学前教育问题,李军在自己的村内举办一所幼儿园,刘小系该幼儿园小班的一名学生。今年6月份,刘小在与小伙伴玩耍的过程中,不幸被小伙伴用树枝将右眼戳伤,所幸经医院及时治疗后并无大碍。刘小的父母认为刘小在李军的幼儿园受伤,理应由其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李军认为自己的老师并不存在过错,所以拒绝了刘小父母的赔偿要求。刘小父母只好将该幼儿园诉至法院,要求幼儿园赔偿自己各项损失15000元。因双方发生纠纷,刘小父母担心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收到不公平待遇,遂不再让自己的孩子去李军的幼儿园上学。但刘小父母还要忙于自己的生意,根本没有时间去看护刘小,而本村又无其他适合刘小的幼儿园,况且本案的开庭时间已安排在8月份,9月份开学后刘小如何上幼儿园的问题一直缠绕着刘小的父母,处境是进退两难。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瓦岗法庭的法官决定主动先行进行调解,遂通知李军和刘小父母到庭,现场释法明理,奉劝双方看在乡里乡亲和孩子系无辜者的份上妥善处理此纠纷。通过法官一上午的积极工作,李军表示自己可在刘小父母撤诉后适当赔偿部分损失,自己也不会因此纠纷而给刘小不公平待遇,反而会更加关注刘小和其他幼童的安全;刘小父母则表示同意撤回起诉后庭下解决此纠纷,并同意在开学后继续把刘小送到李军的幼儿园继续上学。刘小的父母脸上露出了舒心的笑容,与李军握手言和,双方一同对积极做调解工作的法官表示了谢意。

责任编辑:王钰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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