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汤阴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害食品一案中大胆引入陪审团参与庭审,收到良好的庭审效果和社会效果。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而如今,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令人心惊胆战。被告人索某在制作烧鸡中加入工业盐,并用火碱清油,将国家明令禁止的工业原料掺入食品中,威胁到了公众的生命安全,该案受到了当地民众广泛的关注。起诉到法院后,为做到透明、公开、公正,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该院实行人民陪审团参加庭审、参与断案。该院选任的7名陪审团成员由特邀廉政监督员、教师、农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涵盖了食品、医疗、学校、企业、乡镇等各个部门,陪审团的成员文化程度高、法律意识强、社会经验丰富。
庭审中,该院专设了陪审团席,陪审团参与整个庭审过程,认真聆听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对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发问。庭审结束后,合议庭还专门召开了陪审团座谈会,认真听取了每位陪审团成员在定性和量刑方面的意见,陪审团成员还填写了意见反馈表。陪审团成员普遍认为该案通过法庭调查,事实比较清楚,合议庭让陪审团成员发表对案件的观点,不仅可以使社会各方面人员广泛地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更好地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还能最大化地表达民众的意愿,这样既展现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又拓宽了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面。实行陪审团参审,能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司法中来,分享司法权,以“集体智慧”裁决事实问题,使审判工作从封闭、神秘走向了开放、透明,促进了司法民主,增强了审判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