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强化法庭管理,规范法庭工作,确保基层法庭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一是规范基层法庭司法行为。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庭起诉的案件,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和受案范围的,人民法庭可直接立案,同时将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简要案情等报立案庭统一编立案号;对法庭审理的案件纳入案件流程管理体系,及时加强管理和督办,申请执行的,一律由执行局执行。
二是推行基层法庭便民举措。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在农忙时,采取假日法庭等方式照顾农时;设立诉讼服务站,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服务;对于简易民事案件,采取即告即立,即来即调即裁方式审理。
三是提升基层法庭司法公信。实行审务公开,精心制作人民法庭审务公开栏、五条禁令、人民法庭庭审规则等展板,将法庭的职责、受案范围、诉讼指南、廉洁办案制度、法官的姓名、职务、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公开审判案件的信息、审判动态、日常工作,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强化基层法庭职能延伸。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主动加强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组织、村支两委联系,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推行社区法官工作制度,社区法官开展巡回办案、司法宣传、指导人民调解、维稳综治等工作,助力无讼社区、平安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