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调解,我们的工资款不知要到猴年马月才能要到手呀……”11月27日,拿到工资款的袁某等5人终于松了一口气,连声向瓦岗法庭的工作人员道谢。
2012年10月份,袁某等五人与其他民工一起跟随本村包工头李某,在山西太原修建民房。可到了年底结算工资的时候,因李某与其合伙人有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导致工程款迟迟不能完全结算。李某因此也无法向袁某等人结清工资。袁某等五人与李某系老乡关系,很同情李某的艰难处境,也不想因此事与李某闹僵关系,所以一直未积极向李某主张债权。2013年5月份,李某与其合伙人之间的纠纷结清后,李某领得工程款三万余元,但仍迟迟不与袁某等五人结算拖欠的工资款7624元,引发袁某等五人的不满。经多次催要无果,袁某等五人于11月11日来到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咨询起诉事宜。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认为,如按正常诉讼程序进行,袁某等人的工资款恐怕年底也不一定能要回,不如先进行诉外调解。于是试着先与李某电话取得联系,以法庭刚刚办理过的几起讨薪案件作为素材,向其讲明了法律利害关系,又从乡里乡亲的情分讲起,劝说李某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坏了自己在乡亲们中间的名声……经过瓦岗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中明法释理后,李某最终表示可以支付工资款本金,对于袁某等人要求的利息损失却不同意支付。于是法庭工作人员又反过头来做袁某等人的工作,希望其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不再主张利息损失……几个调解回合下来,在外地无法回来的李某,最终同意让其妻子将袁某等五人的工资款结清,而袁某等五人也同意不再主张利息损失。11月22日上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李某委托其妻子将袁某等五人的工资款当场结清。
据统计,2013年以来,瓦岗法庭注重调解实效,灵活运用诉外、诉前调解模式,化解民工讨薪及受害赔偿案件20余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