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讲话精神,纠正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汤阴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财务管理“闸口”作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在公务接待中“省”出了清风正气。截止目前,该院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9%。
一是明确接待范围及地点。公务接待仅限该院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上级机关来院检查指导,兄弟法院联系工作,以及其他因公务活动来人需接待的情况,严禁任何因私人活动而产生公务接待费用。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安排在该院机关食堂就餐。
二是完善审批和报销程序。实行“派餐单”制度,严禁未经批准的乱接待。由招待部门负责人填写派餐单,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交司法行政科做好登记,后勤服务中心严格审核后,最终由经办人、主管领导、主管财务的常务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会审后签字报销。
三是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饭食标准每人每顿不超20元;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员不能超过来院人员的一半;工作日中餐接待不安排酒水、饮料,严禁讲排场、比阔气。
四是严格结算公开。结算公开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由后勤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将该月公务招待费支出数及累计支出数在政务公开栏张榜公布,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五是严查违纪追责。对于利用虚假发票公款报销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坚决予以处理。
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该院在保证公务活动接待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有效缩减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规范和改进了公务接待工作,弘扬了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的清风正气,进一步促进了廉政型法院、节约型法院建设。
汤阴法院瓦岗法庭诉前化解农民工讨薪案
“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及时调解,我们的工资款不知要到猴年马月才能要到手呀……”11月27日,拿到工资款的袁某等5人终于松了一口气,连声向瓦岗法庭的工作人员道谢。
2012年10月份,袁某等五人与其他民工一起跟随本村包工头李某,在山西太原修建民房。可到了年底结算工资的时候,因李某与其合伙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导致工程款迟迟不能完全结算。李某因此也无法向袁某等人结清工资。袁某等五人与李某系老乡关系,很同情李某的艰难处境,也不想因此事与李某闹僵关系,所以一直未积极向李某主张债权。2013年5月份,李某与其合伙人之间的纠纷结清后,李某领得工程款三万余元,但仍迟迟不与袁某等五人结算拖欠的工资款7624元,引发袁某等五人的不满。经多次催要无果,袁某等五人于11月11日来到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咨询起诉事宜。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认为,如按正常诉讼程序进行,袁某等人的工资款恐怕年底也不一定能要回,不如先进行诉外调解。于是试着先与李某电话取得联系,以法庭刚刚办理过的几起讨薪案件作为素材,向其讲明了法律利害关系,又从乡里乡亲的情分讲起,劝说李某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坏了自己在乡亲们中间的名声。经过瓦岗法庭工作人员多次在电话中明法释理后,李某最终表示可以支付工资款本金,对于袁某等人要求的利息损失却不同意支付。于是法庭工作人员又反过头来做袁某等人的工作,希望他们看在乡里乡亲的份上不再主张利息损失。经过多次调解,在外地无法回来的李某最终同意让其妻子将袁某等五人的工资款结清,而袁某等五人也同意不再主张利息损失。11月27日上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李某的妻子将袁某等五人的工资款当场结清。
据统计,2013年以来,瓦岗法庭注重调解实效,灵活运用诉前调解模式,化解民工讨薪及受害赔偿案件20余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