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汤阴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3次常务委员会顺利召开,会议通过了汤阴县法院院长王新芳关于重新确定汤阴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提请和任免李秀芹等139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提请。其中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26名,免除人民陪审员13名。
今年5月份以来,汤阴县法院依照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先后召开多次专题工作会议,调研人民陪审员工作,并对原有45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情况进行了系统考核,对由于职务变动或长期未参加审判活动的13名陪审员情况进行了梳理。8月份以来,该院按照省高院、市中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增补选双倍增计划工作要求,积极谋划部署,加强与县人大的联络沟通,并在县人大的指导下联合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人民陪审员。先后收到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组织推荐的陪审员人选材料150余份。
11月16日,该院密切配合县人大选工委在县政府第三会议室进行了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测试,由县人大、县法院、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监考,130名被推荐人选参加了这次测试并取得了优异成绩。11月18日至20日,经过为期三天的政治考核,126名同志顺利通过政审成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11月29日,该院院长王新芳正式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提请,李秀芹等126名同志全部通过任命成为汤阴县人民陪审员。
目前,加上原有的32名人民陪审员,汤阴县人民陪审员已达158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弘扬司法民主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