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通过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建章立制,广泛宣传,创新方法,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狠抓全院的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得到了扎实开展。
该院党组十分重视节能工作,成立了由院长亲自负责、副院长统筹安排、各庭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院公共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责任明确到专人,组建专门队伍,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完成节能降耗的各项目标任务。此外,院党组还就对如何深入开展好节能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院各庭、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结合法院工作的实际,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搞好节能工作。
该院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以悬挂节能宣传标语和出版宣传专栏等形式进行节能宣传,使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宣传使全体干警认识到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富民强国的重要措施。通过重点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提高日常生活中的节能技巧,进一步提高了该院干警的节能参与意识,从而增强他们的节能意识和参与意识,真正做到依法节能,形成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该院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节能环保意识也明显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