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人民法庭推行“五小”建设的工作要求,汤阴法院坚持“小而实用、合理利用”的原则,相继在三个法庭建设了“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确保干警住得舒心、吃得放心、工作安心。
小食堂设施齐全,干警就餐有保障。在省高院配发厨房生活用品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配什么的原则,将所需的整体厨房、煤气灶、热水器、微波炉等生活用具配齐到位,保证干警的一日三餐,使干警免除远离家庭的就餐之忧,解除下乡送达的误餐之困。
小宿舍温馨舒适,干警居住能安心。将法庭空闲房屋的墙体修整粉刷,门窗更换一新,统一配备床、桌、椅、电扇等生活必备物品,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使路途遥远的干警可以常驻法庭,扎根基层,安心工作。
小菜园布局合理,干警动手有乐趣。合理利用法庭院内的空闲地,因地制宜开辟小菜园,种植各种时令蔬菜,既保证了餐桌供应的及时、安全、卫生,又能让干警在闲暇之余修整菜园,放松心情,缓解压力。
小图书室书籍丰富,干警学习有氛围。为增强法庭的文化氛围,各法庭为图书室购置了法律、文学、哲学等书籍,为干警提供一个学习的场所,休憩的家园。同时,图书室为当事人提供报刊阅读、休息等待等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小活动室器材齐备,干警健身有去处。每个法庭有针对性地购置了乒乓球台、羽毛球拍、哑铃等体育健身器材,使干警在工作之余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魄,放松身心,提高工作效率。
“五小”法庭的建设,彰显了该院以人为本的队建理念,精细管理的务实作风,从优待警的显著成效,为进一步提振干警战斗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提高审判执行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