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阳市汤阴县法院不断加强制度落实,以“三查”提倡勤俭节约、防止浪费行为,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监察室“常规查”。该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汤阴县人民法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九项规定》,为确保九项规定落到实处,院监察室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等活动实行全程督查,对于检查、发现到的问题,及时通报,及时处理。
督察队“定期查”。该院由监察室、审管办、办公室、行政科等部门成立督察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督察队每月定期对各部门、基层法庭贯彻落实九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察队直接对党组负责,对于定期排查出的问题如实、及时上报院领导,经党组会议研究后严肃处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暗访组“随时查”。该院由每日值班院领导和值班干警组成轮流“暗访组”,以突击检查为主,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报,做到随时检查、随时汇报,确保各种不良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将奢侈浪费之风扼杀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