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汤阴法院召开党组会和中层会,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强调“三个严禁”,“十个不准”,为干警敲响了从廉过节的警示钟。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宣读了《关于做好2014年省“两会”及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最高院《认真贯彻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省委政法委《关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增强“三种意识”。
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认清形势,转变思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两个严禁”的通知,用新眼光看待新形式,新思维解决新问题,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公正高效的审判业务,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司法关切。二是要增强自律意识,谨言慎行,防微杜渐。要吃深吃透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从思想深处反省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从灵魂深处反思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真正以群众所需为本,时时注意言行,规范举止,改进不足,不断提升自我,抵制诱惑,坚守底线,莫越雷池,莫触“高压线”,莫违禁令。三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职,严厉查处。财务室要严肃财经纪律,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察队要加强日常巡查,各司其职,通力配合,严厉查处中午饮酒、公车私用、收受当事人财务或接受宴请、以汇报工作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土特产等节礼等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狠刹节日奢靡之风,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法官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