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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如此承诺

  发布时间:2009-08-19 08:51:08



图为小品现场

 甲:哎--,南来的北往的,走路的赶场的,瞧一瞧看一看了啊,这里是跳楼大甩卖了啊。买飞机、买大炮,还得给军委打报告,买手机、买彩电,还得给老婆去要钱,买把刷子两块半,买多买少你说了算。瞧一瞧看一看了啊,这里是跳楼大甩卖了啊……(根据时间,不断重复)

 乙:(上场)大甩卖,过来看看。老板,甩卖咋咧?

 甲:毛刷子。三块钱一个,五块钱两个,十块钱五个。

 乙:(拣了五个,给了十块钱后)质量能保证吗?

 甲:当然了,我们有承诺(指着横幅)。(乙拣好付款后下场)走好啊,下次再来啊!

 甲接着:今个老百姓,心里真高兴(随后唱)今个老百姓呀,心里真高兴……(根据时间,不断重复)

 乙:(上场把刷子往地上一甩)这是啥破玩意儿呀,我不要了,给我退钱。

 甲:咋的了?

 乙:咋的了你还不清楚??? 你这是卖的什么啥破刷子!

 甲:破刷子?我们有承诺啊。

 乙:哼!还有承诺呢,我倒要看看你的承诺。(一边说一边拉甲往横幅前走)

 甲:干啥!干啥!拽我干什么,让我戴好眼镜。(自言自语的)我在北京上过学,不戴眼镜瞧不着。

 乙:(手指横幅)你看看,你看看,红底白字写得清楚。(一字一动挫)“包——不——掉——毛”。我想这四个字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不用再解释了吧!大伙说是不是啊!

甲:你这是啥意思?

 乙:啥意思你不清楚啊?你看看你是如何向消费者承诺的?包不掉毛----这就是说,你的产品质量非常过硬,不会存在质量问题。一旦出现掉毛现象,就应当包修、包退、包换。你看你这刷子,还没一抖动,就变成秃尾巴鹰了。我不要了,你给我退钱。

 甲:嘿!你还别说,正因为有承诺我才不能给你退钱。(理直气壮地)

 乙:(气愤地)你,你,你这不是耍无赖吗?

 甲:无赖?你是不识字还是听不懂中国话?你把哪四个字从右边往左边念。

 乙:(一字一顿挫)毛——掉——不——包。啊?(惊讶状)

 甲:这四个字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不用再解释了吧?大伙说是不是啊!(得意洋洋地)

 乙:(气急、口吃状)这、这、这、这哪有从右边往左边念的。还在北京上过学哩。

 甲:我啥时候给你说过我在北京上过学了?

 乙:刚才你说:让我戴上眼镜。我在北京上过学,不戴眼镜瞧不着。

 甲:你没听清楚。我是说:我在北京当过兵,不戴眼镜瞧不清。 

 乙:你是瞧不着也好,瞧不清也好。现在的阅读习惯是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哪有从右到左的?

 甲: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中国古老的阅读习惯是从上到下、从右到左,你没见过故宫金銮殿上悬挂的“正大光明”四个大字?你能念成“明光大正”吗?

 乙:你这是狡辩。

 甲:啊!说理说不过人家,就说人家在狡辩,恐怕不合适吧!我还说你狡辩呢?

 乙:你!你!你!……

 甲:我,我怎么了?我怎么了?

 乙:你这是欺骗消费者,我要告你。

 甲:告我,到哪儿告我。

 乙:到、到、到…到法院告你。

 甲:法院?才十块钱了,法院哪管这么小的事?

 乙:你还甭说,我以前从网是看到过,乘客在火车站上厕所因收费五毛钱打官司。法院五毛钱的事都管,十块钱的事还能不管?

 甲:人家那个叫公益诉讼,你懂不懂。

 乙:是不是公益诉讼我倒不清楚,不过听人说法院这几年思想作风发生了很大变化,司法为民意识普遍增强。公正执法的多了,枉法裁判的少了,过去所说的“法院的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甲:看样子你对法院还蛮信任的了!

 乙:那当然了!我虽然没打过官司,但在一个法治国家,每个人都应当对司法充满信心,每个人都应当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甲:你别在这里给我上课了,法院我熟!法院几次搬家我都清楚。老中级法院原来在红旗路北段,后搬到文峰大道西段,现在又搬到东区了。

 乙:你给法院很熟?

 甲:那当然了!干我们这一行的,能少了和法院打交道?官司我打了几场,虽然没赢,但法官我倒认识不少。

 乙:看来你个官司油的了?

 甲:官司油的?看你把话说得多难听,我也是无奈啊。我原来从事外贸服装加工的,大小也是个老板,领导着十几个人。后来受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经济萧条、市场疲软,倾刻之间就破产了。再后来,要帐的不推门,法院又判决我还钱,弄得我时光都没法过了,老婆都给离婚了。出来摆地滩都怕遇到熟人,这不,都戴着墨镜。

 乙:那你就没想过如何再创业、扭转被动局面?

 甲:我也想过。我也觉得老这样下去多被动啊,常言说的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我想要扭转被动局面,必须主动出击。

 乙:怎么主动出击?

 甲:都啥年代了,连主动出击都不懂?主动出击就是到郑州、上北京上访告状呀。告他们裁判不公,告他们不顾我的死活执行力度太大,顺便啊,我也进点货。

 乙:你告这状符合实际情况吗?你这不是歪嘴吹喇叭-----邪气吗!

 甲:甭管正气邪气,现在是只要上访就有理。你倒甭说。我去上访了几次,效果还都不错。去年那次大接访,市中级法院的王长法院长还亲自接待了我呢。又是给我倒水,又是给我让座,叫我心里热乎乎的。

 乙:哪你还不赶快停访息诉啊?

 甲:停访息诉?这事我倒也想过,我上访也确实没有什么正当理由,不过要真停访息诉了,我有钱还人家啊!告状不也是缓兵之计吗?。

 乙:你这是无理缠诉。看看你做的这些事,哪叫好事不做、坏事做绝。

 甲:还别说,我还真做过一件好事。

 乙:你做过好事?

 甲:啊。今年春天,我们隔壁吴老二的孩子得了个怪病,需要到北京检查。吴老二夫妇俩那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南到过汤阴岳飞庙,最北到过殷墟博物苑,用我们那儿的土话说“笨蹬”的哩。到北京去检查这事可把两口子愁坏了。我听说以后,拍着胸脯对他们说,这事包在我身上,北京我熟。你们甭管了,听我的安排。

 乙:你在北京的医院还有熟人啊?

 甲:那当然了,我到北京上访都两、三次了,能不混个熟人吗?实话告诉你吧,和我一起上访的王二麻子的小姨子的老公公的一个朋友在北京一家医院看大门。我还给吴老二夫妇说,我在北京不仅能安排你们孩子检查,而且回来的路费、吃饭钱也不用你们管了。

 乙:你穷得都摆地滩了,你还有钱给他们倒贴路费、饭钱?

 甲:这你就不懂了,俗话说“猫有猫步、鼠有鼠道”。我告诉你吧,待我们在医院检查之后,我带着吴老二和他们的三、四个亲戚就直奔国家信访局去了。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一看五、六个人,集体上访啊,赶紧给法院打电话。法院领导很重视,马上派车接我们回去,还是警车呢。在我们等车期间,我带他们几个没见过世面的,还在天安门转了转。回来时还在石家庄服务区吃的饭。

 乙:你干的这叫好事?这是给政府、给法院找麻烦。 

 甲:甭管咋说,吴老二夫妇逢人就夸我好。说我给他们办一件大好事。

 乙:我不在这里和你贫嘴了,你赶快把钱退给我,我还有事急着走呢。

 甲:你走可以,退钱没门。

 乙:你这不是逼着我告你啊?

 甲:告就告吧!反正我又不是没当过被告。

 乙:你不怕?

 甲:我怕啥?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乙:走,到法院说理去。(拽甲一同走)

 甲:走就走,谁怕谁呀!(在收拾摊位时,翻转横幅,露出后面的:毛掉不包。)然后自言自语的:在法院打官司全凭是证据,我有这么有力的证据,还能打不赢官司?                                   

(边说边下)

 

(谢幕)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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