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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呵护留守儿童

  发布时间:2014-03-20 09:47:41


   “今年,我院要高度重视涉及留守儿童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留守儿童维权力度,依法保护留守儿童权利,使他们在温暖、安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健康成长”。3月19日,河南省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在部署2014年工作时说。

    近年来,随着劳务输出量的增大,汤阴县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该院针对“留守儿童”因为无法享受到正常的家庭温暖,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等特点,要求法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重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该院对涉及维护留守儿童权益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审理,优先依法援助、优先依法执行。对“留守儿童”的父母离婚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努力维护“留守儿童”家庭的稳定和完整。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及司法救助案件,依法采取及时、有效的减、免、缓诉讼费措施。对父母外出打工无法出庭的,法院主动与法律援助部门联系,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案件审结后,按照谁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定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对“留守儿童”遇到的困难,尽力予以帮助,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同时,从妥善保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留守儿童犯罪的角度出发,采取上法制教育课、组织参观法制展览、旁听典型案例庭审、发放法律图书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不断增强留守儿童道德法制观念,做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让留守儿童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张东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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