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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要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4-03-31 10:46:10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把群众路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准确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2012年夏天,汤阴县70多岁的王生老人在回家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成重伤,为解决急需高额的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问题,两次将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受理后,及时对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予以查封,促成责任方提供反担保金38000元,同意可用于医疗费用,直接解决了王生老人急需高额的抢救费用。2012年11月,法庭根据王生老人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判决保险公司支付80000余元,并通过做工作,顺利履行完毕。去年8月,王生老人为催要后续治疗费用及赔偿金,再次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保险公司先予给付老人40000元的治疗费用,解决其燃眉之急。近日,该判决生效后,法官多次上门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商谈赔付事宜,保险公司负责人看到法官如此尽心,表示尽快赔偿到位。

    该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六项措施,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切入点,坚决抵制、彻底整改“四风”问题。该院要求干警严格做到“八要八不要”,并公开向社会予以承诺。“八要八不要”即:要耐心接听群众电话,不准拒绝回答;要热情接待当事人,不准拒之门外;要准时开庭,不准无故推迟开庭时间;要有理有据进行判后答疑,不准不负责任,一判了之;要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不准随意传唤当事人,使当事人奔波劳累;要在庭审中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不准简单粗暴,随意制止;要规范开庭,着装整齐,不准随意着便装开庭和在庭审中接听电话;要用责任和良心去办理每起案件,不准偏袒一方,办“三案”,努力塑造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该院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及时了解、研究、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到法院办事,遇到法官出差或下乡办案,找不到法官怎么办?该院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实施了“干警外出要向群众‘请假’制度”,即在法院门岗挂着的干警外出告知栏,里面粘贴着“干警外出告知卡”,详细记录着干警去向、事由、归院时间及联系方式,方便群众与干警及时取得联系。为将制度贯彻落实好,该院还成立督察队,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这让问题迎刃而解。

    该院把群众路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提高了做群众工作能力,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编辑:张东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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