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夜11时30分,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判楼第二审判庭依然灯火通明,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庭审辩论正在激烈进行……
“他们重复辩论多次了,为什么不打断他们”?12时,庭审结束,笔者问审判长。
“没有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容易导致当事人对裁判过程、结果,甚至对法官司法行为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审判长说。
“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是汤阴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该院针对当事人认为法庭、法官没有让他把话说完,就不可能有公正的处理结果,认为处理结果不公正,导致上诉、申诉甚至闹访、缠诉等问题开展这一活动的。
为开展好活动,该院专门制定法官行为规范,明确要求法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确保当事人在日常接待、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判后答疑和事后回访的各个环节都享有充足的话语权;组织一些业务能力强、善于沟通引导的法官定期举办培训会、庭审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提升法官与当事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思维引导能力;该院还成立专门的活动督导组,对法官的日常接待、下乡送达、开庭审理等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时排查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同时在审判楼悬挂宣传条幅和活动标语,公布举报电话,凡被群众举报的,一经查实,严格追究责任。
“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其宗旨是规范庭审礼仪,不无故打断当事人发言,引导当事人正确表达思想”。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