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下午,汤阴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审理被告人杨某等诈骗一案中,引入由7人组成的人民观审团,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杨某、陈某、吴某三人以制造假交通事故的方法,先后诈骗他人财物15000余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庭上,人民观审团成员分坐观审团专席。此次观审团的成员有媒体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他们是从汤阴法院“观审团库”中随机抽取的来自不同阶层的社会人士。成员们认真听取案件审理,详细记录庭审情况,对于存在疑惑的地方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当庭进行提问,充分发挥人民观审团观审、参审的作用。庭审结束后,观审团成员经过案件评议,认真填写评议结果:三被告人都应构成诈骗罪,三人虽共同犯罪,但被告人杨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从轻处罚,建议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次观审团团长徐建庆说,“人民观审团的成员来自社会的不同层面,不仅可以使社会各方面人员广泛地参与到案件的审理中,更好地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还能最大化地表达民众的意愿。人民观审团制度的推行,让审理环节更细化,庭审过程更公开,裁判结果更公正。”媒体代表王静说,“这样的审判模式既展现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公开、公平、阳光,又拓宽了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渠道。”
据统计,2013年9月以来,该院少年庭引入人民观审团制度审理刑事案件达15件,邀请观审员110余人次,使裁判结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同时更贴近民意,有效地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