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汤阴县法院为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做到四个坚持,确保司法为民效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要求审执人员围绕稳定抓审判,围绕发展抓审判,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在民事审判中,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坚持严格执法。要求法官在执法办案中必须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依法办事,秉公执法,切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反对滥用司法职权的行为,必须做到无私奉献、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三是坚持热情服务。在工作中开展争创服务型庭室,争当服务型干警的活动,要求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必须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腔热情办事,让当事人和群众在体会到法院庄重威严的同时,又感受到法官的人性关怀。
四是坚持提高素质。一方面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确保队伍政治坚定、思想领先、道德高尚;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做好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