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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多项举措确保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制度落实

  发布时间:2014-05-07 16:39:32


    继全市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汤阴法院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该制度顺利落实。

    一、及时与相关机关沟通汇报

    该措施是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作出的,对安阳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辖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法院。汤阴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对会议内容进行学习贯彻,并指派专人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政府及行政机关汇报沟通我市实施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制度情况,争取当地党政机关的理解支持。

    二、扩大宣传,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在审判大厅电子屏幕滚动公示《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实施意见》,并制作摆放相关跨区域异地管辖版面;与当地媒体沟通,做好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制度的宣传,最大限度扩大受众面,让群众知晓相关情况,争取群众理解,避免讼累。

    三、健全制度,确保群众权益

    实施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在有利于保证法院独立公正审判的同时,也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一定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负担,汤阴法院及时研究制定《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送达细则》,规定当场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诉讼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缴费、当日排期开庭、当日送达等;立案审判阶段法律文书经征求当事人同意能邮寄送达的不直接送达,能电话通知当事人的事项不现场告知;等等诸如此类的细节性问题,减少当事人因异地管辖可能产生的不愿诉讼、不想诉讼、不肯诉讼情绪,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讼权益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张东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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