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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们沐浴着司法阳光健康成长

----汤阴县法院“三留守”专项活动“六一”纪实

  发布时间:2014-06-09 16:35:49


   当前,汤阴县法院将“三留守”专项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于“六一”前夕的5月30日下午,以“沐浴法律阳光,健康伴我成长”为主题,深入汤阴县第三实验小学校园,针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举办“司法阳光伴我成长”送法进校园座谈会,充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孩子们营造“司法阳光”的健康成长环境。

    5月30日下午座谈会上,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指出,留守儿童处在成长发育关键期,因无法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上的引导帮助,极易产生情感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因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任务繁重且责任重大。王院长鼓励全院少年审判法官考取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不断提升开展心理干预的认知水平和驾驭能力。

    汤阴县法院副院长石红通过实例,教育同学们汲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袭,远离违法犯罪,并且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院民三庭徐艳法官现场向学生们提出了“遇到陌生人询问家庭住址、家长联系电话”、“同学请你帮忙打架”、“遇到危险状况你该怎么办”等一些考题,学生们踊跃发言,回答正确者还获得了文具小礼品。

    留守家长代表张雪发言说,留守儿童缺乏必要的法律保护知识,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帮扶和疏导,从心理角度进行关注和关爱,使他们的成长之路更加安全、健康。

    汤阴县第三实验小学佟校长由衷地谈到,由于隔代教育容易产生溺爱,对孩子们良好习惯的养成、对法律意识的提高有一定的影响。法官们用典型的案例、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进行法律讲解和心理疏导,能够让学生明白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遇到危险如何防范和维权,比学校老师的讲授更加专业,效果更佳明显。

    最后,汤阴县法院还向该校的留守儿童赠送了《少儿百科》、《四大名著》等课外读物,并送去了书包、文具盒、羽毛球拍、乒乓球拍等慰问品,让他们提前感受到“六•一”的节日快乐。同学们收到法官送来的节日礼物后,非常高兴,与法官一起合影留念。在座谈中,他(她)们纷纷表示要克服困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此回报亲人,回报社会,回报关注自己成长的法官叔叔、阿姨。

责任编辑:张东    

文章出处:汤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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