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转变公车使用作风,汤阴县法院从管理细节入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今年以来全院无一例违规使用公车或公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一是完善公务用车制度。该院重新修订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车使用的报批程序、停放管理、安全文明行车等均作了硬性规定,实行日督查日通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行为。
二是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上级有关公车治理的要求,定期对车辆年检、违章、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超标、超范围配车等开展全面清查,对车辆证件材料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仔细核查,认真做好公车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明确公车保管责任。实行公务用车保管人承诺制度,形成分管院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各公务用车保管人对分管院领导负责的层级责任制,责任到人,有责必究。
四是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驾驶员绩效考核机制,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集中学习、专业培训及规范用车教育等,使其强化技能,提高认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自觉维护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