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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张志中法官民事案件

庭审评查成绩优异被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14-08-07 08:48:33


    7月22日,汤阴法院民一庭张志中副庭长主审的(2014)汤民一初字第15号案件以总分84.15的成绩在全市基层法院六月份民事案件庭审评查中位居第一,受到市中院的通报表扬。7月29日,该院院长王新芳作出批示,要求全院干警向张志中及合议庭成员学习。

    6月26日,市中院对汤阴法院民一庭张志中副庭长主审的(2014)汤民一初字第15号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评查,对该庭“三同步两公开”的使用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直观性好、公开性强,更加能够从形式上体现出司法的公正和公开”。开庭前,主审法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组织双方交换证据,核对证据清单及证明内容。开庭当天下午着装规范、提前到庭、准时开庭,庭审过程中做到了用语规范、程序严谨、秩序良好、公开透明,实现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自今年第一次民事案件庭审评查通报下发后,汤阴法院对全市民事审判正在开展的“三个提升”活动高度重视,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全员学习了通报内容,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迅速整改,促使民事审判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升业务水平,通过文明、规范、高效的庭审活动向社会展现了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工作风貌。

责任编辑:张之颢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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