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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恋人对簿公堂 法官促和重现温情

汤阴法院民一庭调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发布时间:2009-08-20 08:55:22


 

7月29日,汤阴县法院调解处理一起特殊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王丽当庭自愿撤回了对自己男友王飞的起诉,二人重归于好。

家住汤阴县白营乡某村的王丽与县城的王飞是一对恋人,二人恋爱已有2年多时间,准备今年国庆节结婚。可谁知,在一次王飞骑摩托车接王丽下班途中,因王飞一时高兴忘记靠右行驶,结果与一辆行驶中的拖拉机相撞,造成王丽左腿骨折,王飞肩部受轻伤。经交警队认定王飞负事故全部过错责任。王丽住院治疗2个多月,支出医疗费20000余元。王丽的家人找到王飞要求其支付医疗费。王飞家人则认为王飞是接王丽下班才出的交通事故,所以不应赔偿王丽。经数次协商未果,在家人的怂恿下,王丽将王飞告上了法庭,要求王飞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43670元。王飞接到传票后很是伤心,认为女友王丽太绝情。

主审法官了解案情后分析,王丽和王飞二人本无什么矛盾,王丽起诉王飞是双方家长对交通事故赔偿处理不妥造成的。遂通知王丽和王飞到庭,二人见面后,在法官的开导下,相互交换了一下意见。原来,王丽家长害怕王飞在王丽受伤后不再与其女儿结婚才向王飞索要赔偿的。王飞听了当即向王丽表态自己将按原计划与王丽结婚。看到是一场误会的王丽当庭就撤回了对王飞的起诉,并约定回家后各自做好各自家长的思想工作。看到昔日的恋人手拉手离开法庭,法官们会心地笑了……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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