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法院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以“调解年”
为契机,对于只要有一丝调解希望的案件,绝不放弃调解努力,弘扬“以和为
贵”的传统,融洽邻里、家庭等社会关系。近日,该院菜园法庭经过数10次的不
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诉讼达两年之久的家族房产纠纷案。
李老太太今年已90高龄,平日的生活起居由两个儿子轮流照顾,老人颐养天年,一大家人多年来相安无事。2007年,李老太太丈夫在世时所建的三间临街楼房,经李老太太和其大儿子张大的申请,房管部门丈量造册后,将房产登记在李老太太名下。登记事项一经公布,这个原本和谐的大家庭变的不再平静。小儿子张二认为,当初宅基地是自己申请的,并且在建房时自己也出了相应的财力、物力、人力,即便是作为父亲的遗产,这三件临街楼房也不该完全登记在李老太太的名下,于是占取了其中一间楼房。而张大则认为此处房产,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就该登记在母亲名下,现在母亲和自己一同生活,该由自己代为占有和使用。纠纷既起,多方斡旋无果,一家人先后多次就确权问题起诉到法院。两年来,该处房产纠纷历经数次民间调解,一次行政复议,两次民事诉讼,四次行政诉讼,并被电视媒体作为焦点节目播出,但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2008年张大去世后,其子张小与张丁也参加到诉讼中来,历次诉讼所涉及的当事人已达23人次。2009年,90高龄的李老太太作为原告,张小与张丁为其代理人,将张二诉至法院,要求张二腾清所占房产,排除妨害。祖孙三代,两年内第七次对簿公堂,
了解到该案的复杂性和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后,汤阴法院从院长到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再到菜园法庭的工作人员,对此案都极为重视,并决心调解结案,化解家庭矛盾。汤阴县法院院长王新芳亲自到菜园法庭,了解案情动向并对各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主管院长常月旺多次召集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集思广益,针对该案提出灵活的解决思路和方法。菜园法庭庭长王小勇和该庭的两位工作人员更是认真走访,细心勘察,热情座谈,积极努力将当事人往调解的途径上引导。经过一致努力,当事人张二同意调解,但提出对方需要支付80000元现金,自己才将所占房屋腾出。但李老太太和两位孙子又接受不了这么高的要价,调解工作一时陷入了僵局。王小勇庭长在双方间往返奔波10余次,双方在价格上达不成一致。李老太太眼见王庭长奔波的辛苦,衷心的说:你们别这么辛苦了,下判决吧。王庭长明白根据诉讼请求,判决易下,诉讼难止,该纠纷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仍将被后续诉讼所累。终于,被真诚感动的张二找到王庭长说:法院为了解决他的家庭纠纷,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体现他自己的诚意,答应可以将所要求的价格略为下调。又是一番奔波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李老太太和两位孙子一次给付张二现金55000元,张二将所占房屋一间彻底腾清交给李老太太。
在法庭的主持下,祖孙三代签下了和解协议,李老太太也申请撤诉。法庭工作人员当场监督各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后,李老太太拉住法庭工作人员的手说:一家人闹了这么久,打了这么多场官司,今天这个烦心事总算是彻底解决了,我活了这么大岁数,你们是我见过的最热心、最有“韧劲”的“公家人儿”。